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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基规范标准(doc 124页)

时间: 2023-12-17 13:52:01 |   作者: 开云体育官方登录入口

  1.0.8公路路基施工应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少破坏原有植被地貌。清除的杂物,必须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不得倾弃于河流水域中。

  1.0.9公路路基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1.0.4路基工程应推行机械化施工。只有在条件极其困难的三、四级公路,方可采用人工施工,但路基压实,一定要采用碾压机械。

  1.0.5路基应按照设计的基本要求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下,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

  1.0.6路基施工,应在符合工艺技术要求和品质衡量准则的条件下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机具和新的检验方法。

  在填石路堤施工中,采用灌水的办法,使砂和细粒料充满石块之间的空隙,来保证填石路堤的强度和稳定。

  3.2.5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察觉缺陷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3.2.6.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法律法规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3.2.3中线路基开发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3.2.3.2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察觉缺陷及时查明原因,并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2.3.3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3.2.4.1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进报告有关部门。大桥附近的水准点闭合差应按《公路桥涵实施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办理,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水准点闭合差为 mm。二级以下公路水准点闭合差为 mm,L为水准路线——土基回弹模量(MPa)

  3.2.2导线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时,实施工程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线导线复测应采用红外线测距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测验证、校正。

  3.2.2.3原有导线点不能够满足施工要求时,应时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保温钩

  在寒冷地区的排水沟槽顶部设置一定厚度的保温覆盖物,使水流在正温下流动的沟槽。

  受水浸湿后土的结构迅速破坏而发生显著附加下沉的黄土称为湿陷性黄土,与之对应的称为非湿陷性黄土。

  在排炮起爆时间上预先设定一个较短的时间差,让它们依次起爆的爆破方式称为微差爆破。

  1.0.1为适应我国公路交通发展的需要,确保公路路基的实施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路基工程新建和改建的施工,其他道路路基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公路路基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充足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应能承受行车的反复荷载作用和抗御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公路路基必须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0.10公路路基工程施除应按规范执行外,尚应遵守国家及部颁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1.0.11公路路基施工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如需变更设计或改变原定实施工程的方案。或采取了特殊施工方法时,应按施工管理程序,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批。

  路床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由路面传来的荷载。它指的是路面结构层面以下80cm范围内的路基部分。路床在结构上分为上路床0~30cm和下路床30~80cm。

  3.1.1路基开工前,实施工程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察觉缺陷应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3.1.2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备、材料准备情况,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3.2.4.2水准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一定要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2.4.3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区域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3.2.4.4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基岩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3.1.3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决好通讯、电力和水的供应,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3.2.1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有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的基本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2.2.5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图3.2.2.6)或其它的固定方法。所设护桩应牢固可靠,桩位应更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其它控制点也可参考此法固定。